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,有效遏制雾霾天气,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按照《开封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》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标准
1、原则上使用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电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。
2、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,必须使用无法燃用煤炭的生物质专用燃烧锅炉和生物质成型燃料,并按照燃用天然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。
燃煤锅炉改造补贴政策:
10蒸吨/时及以下锅炉拆改达到以下条件形成实际污染物减排的,各级财政可以按照拆改在用锅炉容量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:
在用的燃煤锅炉;
(2)拆除后改为清洁燃料的;
(3)不再继续使用其他燃煤设施;
(4)2014年以前建设的。各县、区政府要加大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,结合实际,制定出台财政补贴政策,确保拆改任务按期完成。国家和省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按本条件执行。